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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党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专题(第4个专题)

时间:2017-03-15 21:06:16  来源:望谟县委党建办  作者:

 

2017年望谟县基层党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专题

3月下旬,第四专题

 

    一、习近平:从严治党,关键是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高度重视全面从严治党,站在党和国家全局的高度,围绕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论述,为加强党的建设,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了思想指导和行动指南。认真学习贯彻这些重要论述,对于全党深刻认识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准确把握纪律建设的基本要求,贯彻执行新修订的廉洁自律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近日,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辑的《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由中央文献出版社、中国方正出版社出版。书中收入200段论述,摘自习近平同志2012年11月16日至2015年10月29日期间的讲话、文章等40多篇重要文献。许多论述是第一次公开发表。其中,该书第六篇重点阐述“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精彩论述如下:

 党员领导干部要做学习党章、遵守党章的模范。各级领导干部要把学习党章作为必修课,走上新的领导岗位的同志要把学习党章作为第一课,带头遵守党章各项规定。凡是党章规定党员必须做到的,领导干部要首先做到;凡是党章规定党员不能做的,领导干部要带头不做。要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六项基本条件,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经常检查和弥补自身不足。特别是要在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实事求是、推动科学发展、密切联系群众、加强道德修养、严守党的纪律等方面为广大党员作出表率。要严格执行党章关于民主集中制的各项规定,并落实到制定决策、选人用人等领导工作各个环节。要带头执行党的政治纪律,自觉维护中央权威,厉行工作规程,做到令行禁止,保证中央政令畅通。要严格执行党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各项规定,敢于坚持原则,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带头弘扬正气、抵制歪风邪气。

  ——《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2012年11月16日),《人民日报》2012年11月20日

 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依法办事,带头遵守法律,对宪法和法律保持敬畏之心,牢固确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不要去行使依法不该由自己行使的权力,也不要去干预依法自己不能干预的事情,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做到法律面前不为私心所扰、不为人情所困、不为关系所累、不为利益所惑。不懂这个规矩,就不是合格的干部。如果领导干部都不遵守法律,怎么叫群众遵守法律?上行下效嘛!各级组织部门要把能不能依法办事、遵守法律作为考察识别干部的重要条件。

 ——《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2013年2月23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文献选编》(四),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中央文献出版社2015年版,第1583-1584页

 从严管理的要求能不能落到实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带头非常重要。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做出样子,下面就会跟着来、照着做。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尤其是中央机关和中央国家机关、高级领导干部要强化带头意识,时时处处严要求、作表率。

 ——《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3年6月28日),《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第351页

 执行民主集中制,一把手以身作则很关键。要把一把手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作为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推动各级一把手自觉坚持集体领导,带头发扬党内民主,严格按程序办事、按规矩办事,坚决反对和防止个人或少数人专断。

 ——《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3年6月28日),《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第353页

 我们要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牢记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是用来为军队建设服务的。位高不能擅权,权重不能谋私。要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遵守中央关于领导干部工作和生活待遇等方面的规定。要教育家属、子女不搞特殊化,不打着我们的旗号收受好处,乱说话,乱办事。再一个就是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问题。看不好身边人,将来可能就会被拖累,造成很大的影响。要按规定解决身边人员的职务和待遇问题,不能搞特殊。

 ——《深化军委和全军作风建设》(2013年7月8日)

 邓小平同志说过:“在中国来说,谁有资格犯大错误?就是中国共产党。”那么在党内,谁有资格犯大错误?我看还是高级干部。高级干部一旦犯错误,造成的危害大,对党的形象和威信损害大。我们绝大多数党的高级干部在思想上、政治上、作风上是过硬的。但是,也有少数高级干部身居高位久了,慢慢疏远了群众,出现了这样那样脱离群众的现象,个别的甚至违法乱纪、以权谋私、腐化堕落。高级干部必须时刻警醒自己,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在河北调研指导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时的讲话》(2013年7月11日、12日)

 高级干部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善于观大势、谋大事,自觉在大局下想问题、做工作。要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正确处理保证中央政令畅通和立足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的关系,决不能在贯彻执行中央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决不能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也决不能对中央大政方针和重大工作部署口无遮拦、毫无顾忌、评头论足,任何情况下都要严守政治纪律,自觉维护中央权威。

 ——《在河北调研指导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时的讲话》(2013年7月11日、12日)

 对每个领导干部,都要加强民主集中制的教育培训,使他们熟悉民主集中制的规矩,懂得民主集中制的方法。考察领导班子,要看班子日常运转和决策执行情况,看领导干部政治素质和行为表现如何,不能简单进行结果性评价。对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力、发生重大偏差和失误的班子和个人,要追究责任。

 ——《在参加河北省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时的讲话》(2013年9月23日-25日)

 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依法办事,带头遵守法律,始终对宪法法律怀有敬畏之心,牢固确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不要去行使依法不该由自己行使的权力,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不懂这个规矩,就不是合格的领导干部。如果领导干部不遵守法律,怎么让群众遵守法律?对来自群众反映政法机关执法办案中存在问题的举告,党政领导干部可以依法按程序批转,但不得提出倾向性意见,更不能替政法机关拍板定案。要把能不能依法办事、遵守法律作为考察识别干部的重要标准。要建立健全违反法定程序干预司法的登记备案通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法定程序干预政法机关执法办案的,一律给予党纪政纪处分;造成冤假错案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严格执法,公正司法》(2014年1月7日),《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第721页

 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怎么抓?就从中央政治局抓起,正所谓“子帅以正,孰敢不正”?上面没有先做到,要求下边就没有说服力和号召力。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一次会议上,我就说过,我们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执政党,不但要有强大的真理力量,而且要有强大的人格力量;真理力量集中体现为我们党的正确理论,人格力量集中体现为我们党的优良作风;中央政治局的同志要带头把党的优良作风继承下来、发扬下去,敏于行、慎于言,降虚火、求实效,实一点,再实一点。全党看着中央政治局,要求全党做到的,中央政治局首先要做到。

 ——《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4年1月14日)

营造良好从政环境,要从人抓起,从人做起,也就是要从各级领导干部首先是高级干部做起。领导干部要坚守正道、弘扬正气,坚持以信念、人格、实干立身;要襟怀坦白、光明磊落,对上对下讲真话、实话、心里话,绝不搞弄虚作假、口是心非那一套;要坚持原则、恪守规矩,严格按党纪国法办事,不成为不正当社会关系的编织者,绝不搞看人下菜、翻云覆雨那一套;要严肃纲纪、疾恶如仇,对一切不正之风敢于亮剑,绝不搞逃避责任、明哲保身那一套;要艰苦奋斗、清正廉洁,正确行使权力,在各种诱惑面前经得起考验,“不以一毫私意自蔽,不以一毫私欲自累”。

    ——《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十六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2014年6月30日

    县委书记是一班之长,要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不把“班长”当成“家长”。要按照程序进行决策,特别是涉及资金、项目、用人等重大问题,要经过集体研究,不搞个人专权。要善于把党委一班人、几大家班子和各级干部智慧集中起来,做到总揽不包揽、分工不分家、放手不撒手。要有胸怀,能容人容事,注意听取班子成员意见,带头增进和维护县委班子团结。当然,讲团结不是要搞一团和气,讲和谐不是要“和稀泥”。在大是大非问题上,要有正确立场和鲜明态度,敢于站出来说话,敢于表明自己的态度。

    ——《做焦裕禄式的县委书记》(2015年1月12日),《做焦裕禄式的县委书记》,中央文献出版社2015年版,第10-11页

    从大量案件看,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大多发生在担任一把手期间。有的践踏民主集中制,搞家长制、一言堂,居高临下、当“太上皇”,手伸得老长,个人说了算,顺我者昌、逆我者亡,处心积虑树立所谓“绝对权威”,大有独霸一方之势。有的人被查处后讲:“我的一个批示可以让一个企业获得巨大利益,可以让亲朋好友获取好处,可以让一个人改变处境,可以办事顺利、一路绿灯。”有的人就反省说,省委领导对地市一把手多是给政策,多是鼓励,而少有严格要求,少有监督;同级和下级根本不敢监督一把手,这就造成一把手权力失控。一把手位高权重,一旦出问题,最容易带坏班子、搞乱风纪。一把手权力集中,受到的监督很少,遵章守纪基本上靠自觉,这样能不犯错误、不出问题吗?我们必须用刚性制度把一把手管住,保证一把手正确用权、廉洁用权。这不是对干部要求苛刻,而是爱护和保护干部。领导干部要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这对自己有好处,可以警醒自己始终秉公用权,避免跌入腐败的陷阱。

    ——《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5年1月13日)

    事实证明,领导干部对法治建设既可以起到关键推动作用,也可能起到致命破坏作用。如果我们的领导干部不能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不要说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不要说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就连我们党的领导、我国社会主义制度都可能受到严重冲击和损害。

    ——《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2015年2月2日)

    高级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是实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目标和任务的关键所在。

    ——《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2015年2月2日)

    一个干部能力有高低,但在遵纪守法上必须过硬,这个不能有差别。一个人纵有天大的本事,如果没有很强的法治意识、不守规矩,也不能当领导干部,这个关首先要把住。一方面,要加强教育、培养自觉,促使领导干部不断增强法治意识,养成法治习惯。另一方面,要加强管理、强化监督,设置领导干部法治素养“门槛”,发现问题就严肃处理,不合格的就要从领导干部队伍中剔除出去。决不能让那些法治意识不强、无法无天的人一步步升上来,这种人官当得越大,对党和国家危害就越大。

    ——《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2015年2月2日)

    领导干部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关键是要做到以下几点。一是要守法律、重程序,这是法治的第一位要求。二是要牢记职权法定,明白权力来自哪里、界线划在哪里,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三是要保护人民权益,这是法治的根本目的。四是要受监督,这既是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也是对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的制度保护。

    ——《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2015年2月2日)

    从严治党,关键是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从严管好各级领导干部。从严管理干部,要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既从思想教育上严起来,又从制度上严起来。

——《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海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2015年3月5日)

    我一直说,鱼和熊掌不可兼得,当官就不要发财,发财就不要当官,这是两股道上跑的车。对领导干部配偶和子女等经商办企业,党纪国法都有明确规定,问题是没有落实好。对领导干部,要求就是要严一些,正所谓“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

    ——《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海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2015年3月5日)

    要突出领导干部这个关键,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立正身、讲原则、守纪律、拒腐蚀,形成一级带一级、一级抓一级的示范效应,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从政环境。

    ——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吉林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2015年3月9日),《人民日报》2015年3月10日

    领导干部不论职务多高、资历多深、贡献多大,都要严格按法规制度办事,坚持法规制度面前人人平等、遵守法规制度没有特权、执行法规制度没有例外。越是领导干部,越是主要领导干部,越要自觉增强法规制度意识,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尤其要善于依法规制度谋事、依法规制度管人、依法规制度用权,自觉维护法规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四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2015年6月26日)

    要做班子的带头人。“羊群走路靠头羊。”带头人关键是“带头”二字。希望大家带头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带头搞好“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带头抓班子带队伍,带头依法办事,带头廉洁自律,带头接受党和人民监督,带头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堂堂正正做官,真正做到事事带头、时时带头、处处带头,真正做到率先垂范、以上率下。

    ——《在会见全国优秀县委书记时的讲话》(2015年6月30日),《做焦裕禄式的县委书记》,中央文献出版社2015年版,第68页

    中央委员会的同志要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带好头、做好表率。大家要清醒认识高级干部岗位对党和国家的特殊重要性,自觉按党提出的标准要求自己、磨练自己、提高自己。职位越高,越要夙兴夜寐工作,越要毫无私心把自己的一切奉献给党和人民,越要按规则正确用权、谨慎用权、干净用权,越要像珍惜生命一样珍惜名节和操守,扎扎实实改造主观世界,诚心诚意接受监督帮助,努力使自己成为一名党和人民信赖的好干部。

——《在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5年10月29日)

 

 

 

    二、习近平:推动管党治党不断从“宽松软”走向“严实硬”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于“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整体设计,坚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集中整饬党风,严厉惩治腐败,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党内政治生活展现新气象,赢得了党心民心,为开创党和国家事业新局面提供了重要保证。习近平同志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发表的一系列重要论述,立意高远,内涵丰富,思想深刻,对于我们深刻认识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全面从严治党的基本要求和重点任务,坚定不移维护党中央权威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近日,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辑的《习近平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论述摘编》,由中央文献出版社出版。书中内容摘自习近平同志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十五日至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七日期间的讲话、文章等八十多篇重要文献,分十个专题,共计三百七十一段重要论述。许多论述是第一次公开发表。其中,该书第五篇重点阐述“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精彩论述如下:

 1、把纪律挺在前面,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

 无数案例证明,党员“破法”,无不始于“破纪”。只有把纪律挺在前面,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才能克服“违纪只是小节、违法才去处理”的不正常状况,用纪律管住全体党员。这一个时期,我们严肃党的纪律,许多干部从不适应到适应,由不相信到相信,由被动到主动,校准了思想之标,调整了行为之舵,绷紧了作风之弦。这是好现象。

 ——《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6年1月12日),人民出版社单行本,第17-18页

 抓好严明纪律这个关键。“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纪律严明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内在要求和重要保证。要强化党内制度约束,扎紧制度的笼子。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党最根本、最重要的纪律,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基础。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自觉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做到坚守政治信仰、站稳政治立场、把准政治方向。

 ——《在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6年10月27日)

 身为党员,铁的纪律就必须执行。毛泽东同志说,路线是“王道”,纪律是“霸道”,这两者都不可少。如果党的政治纪律成了摆设,就会形成“破窗效应”,使党的章程、原则、制度、部署丧失严肃性和权威性,党就会沦为各取所需、自行其是的“私人俱乐部”。

 ——《严明政治纪律,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2013年1月22日),《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第134页

 2、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重点要做到五个方面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多次强调,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这些年,在干部监督上,相当一部分党组织习惯于把防线只设置在反对腐败上,认为只要干部没有腐败问题,其他问题就都可忽略不计,没有必要加以追究,也不愿意加以追究。有的干部也认为,自己没有腐败问题就行了,其他问题都不在话下,没有什么可怕的。

 在这种观念支配下,一些人无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为了自己的所谓仕途,为了自己的所谓影响力,搞任人唯亲、排斥异己的有之,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的有之,搞匿名诬告、制造谣言的有之,搞收买人心、拉动选票的有之,搞封官许愿、弹冠相庆的有之,搞自行其是、阳奉阴违的有之,搞尾大不掉、妄议中央的也有之,如此等等。有的人已经到了肆无忌惮、胆大妄为的地步!而这些问题往往没有引起一些地方和部门党组织的注意,发现了问题也没有上升到党纪国法高度来认识和处理。这是不对的,必须加以纠正。

 ——《当前工作中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2014年10月23日)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反复强调领导干部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但有的置若罔闻,搞结党营私、拉帮结派、团团伙伙,一门心思钻营权力;有的明知在换届中组织没有安排他,仍派亲信到处游说拉票,搞非组织活动;有的政治野心不小,扬言“活着要进中南海,死了要入八宝山”;有的在其主政的地方建“独立王国”,搞小山头、拉小圈子,对党中央决策部署阳奉阴违,为实现个人政治野心而不择手段。

 这些问题是关系党和国家政治安全的大问题,难道还不是政治吗?还用得着闪烁其词、讳莫如深吗?“新松恨不高千尺,恶竹应须斩万竿。”如果不除恶务尽,一有风吹草动就会死灰复燃、卷土重来,不仅恶化政治生态,更会严重损害党心民心。有人说,如果这一次还是出现反弹、出现回潮,那人民就失望了。所以,军令状不是随便立的,我们说到就要做到。

 ——《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6年1月12日),人民出版社单行本,第7-8页

 当前,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重点要做到以下五个方面。一是必须维护党中央权威,决不允许背离党中央要求另搞一套,全党同志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听从党中央指挥,不得阳奉阴违、自行其是,不得对党中央的大政方针说三道四,不得公开发表同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二是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决不允许在党内培植私人势力,要坚持五湖四海,团结一切忠实于党的同志,团结大多数,不得以人划线,不得搞任何形式的派别活动。三是必须遵循组织程序,决不允许擅作主张、我行我素,重大问题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不允许超越权限办事,不能先斩后奏。四是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不得跟组织讨价还价,不得违背组织决定,遇到问题要找组织、依靠组织,不得欺骗组织、对抗组织。五是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决不允许他们擅权干政、谋取私利,不得纵容他们影响政策制定和人事安排、干预正常工作运行,不得默许他们利用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

 ——《加强纪律建设,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2015年1月13日),《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中央文献出版社2016年版,第350-351页

 

 3、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最核心的,就是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严明党的纪律,首要的就是严明政治纪律。党的纪律是多方面的,但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重要基础。政治纪律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为方面必须遵守的规矩,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根本保证。

 ——《严明政治纪律,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2013年1月22日),《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第131-132页

 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最核心的,就是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中央权威。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不是一个空洞口号,而是一个重大政治原则。在指导思想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关系全局的重大原则问题上,全党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和全局意识,正确处理保证中央政令畅通和立足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的关系,任何具有地方特点的工作部署都必须以贯彻中央精神为前提。要防止和克服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本位主义,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在贯彻执行中央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这是党员的权利。但是,决不允许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决不允许公开发表违背中央决定的言论,决不允许泄露党和国家秘密,决不允许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决不允许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

 ——《严明政治纪律,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2013年1月22日),《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第132页

 大量事实表明,在政治纪律方面放松警惕、降低要求是危险的。强调政治纪律不是泛泛讲的,而是有现实针对性的。有的党员、干部在重大原则问题上立场摇摆,对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三令五申的要求,阳奉阴违甚至搞非组织活动,公开发表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言论;有的党组织觉得政治纪律是“软”的、“虚”的,对违反政治纪律的错误言行不在意、不报告、不抵制、不斗争,更谈不上查处。我们要求党员、干部不能妄议中央,不是说不能提意见和建议甚至批评性意见,而是不能在重大政治原则问题上、在大是大非问题上同党中央唱反调、搞政治上的自由主义。

 ——《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6年1月12日),人民出版社单行本,第19页

 4、一些领导干部犯错误甚至犯罪是因为不懂规矩、不守规矩

 我们党的党内规矩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和规则。党的规矩总的包括什么呢?其一,党章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章程,也是总规矩。其二,党的纪律是刚性约束,政治纪律更是全党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动方面必须遵守的刚性约束。其三,国家法律是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规矩,法律是党领导人民制定的,全党必须模范执行。其四,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

 ——《加强纪律建设,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2015年1月13日),《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中央文献出版社2016年版,第347页

党章是党的总章程,集中体现了党的性质和宗旨、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的重要主张,规定了党的重要制度和体制机制,是全党必须共同遵守的根本行为规范。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党章就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

 ——《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2012年11月16日),《人民日报》2012年11月20日

 领导干部必须懂规矩,懂党的规矩,懂政治规矩,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哪些事该这样做、哪些事该那样做,哪些事该发扬民主、哪些事该请示报告,都得按规矩办,不能随心所欲、百无禁忌,更不能明知故犯、肆无忌惮。一些领导干部犯错误甚至犯罪,并不是因为缺能力、缺经验或者一时糊涂,而是因为不懂规矩、不守规矩。有的刚当领导还谦虚谨慎,当久了就骄傲自大、忘乎所以;有的当小领导时很懂规矩,当大了就唯我独尊、恣意妄为;有的是在“吹号抬轿”中忽视规矩,习惯于搞例外、搞特殊、搞特权,热衷于搞潜规则。这样搞下去没有不出事的!

 ——《领导干部要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2013年8月31日)

 作为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涉及重大问题、重要事项时按规定向组织请示报告,这是必须遵守的规矩,也是检验一名干部合格不合格的试金石。连这一点都做不到,还是一个合格的领导干部吗?领导干部要有组织观念、程序观念,该请示的必须请示,该报告的必须报告,决不能我行我素,决不能遮遮掩掩甚至隐瞒不报。请示报告不是小事,不要满不在乎,这些年来一些干部出事就出在这个上面。该请示报告的不请示报告,或者不如实请示报告,那就是违纪,那就要严肃处理,问题严重的就不能当领导干部。

 ——《严明党的组织纪律,增强组织纪律性》(2014年1月14日),《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第767-768页

 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是请示报告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要在一定比例中抽查,如果填的和实际情况不一样,就要说清楚为什么,不能糊弄党组织。省部级领导干部离婚、再婚要不要报告?身边人出现重大问题要不要报告?当然要报,第一时间就要报告,要报告发生了什么事,报告是什么原因。不要突然来了一个网上信息,我们不知真假,再去核实就被动了。光知道没有报告不行,还要问清楚为什么不报告。到了一定程度就要派纪委去了解情况。

 ——《严明党的组织纪律,增强组织纪律性》(2014年1月14日),《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第768页

 为什么说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也是十分重要的党内规矩呢?这是因为,对我们这么一个大党来讲,不仅要靠党章和纪律,还得靠党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这些规矩看着没有白纸黑字的规定,但都是一种传统、一种范式、一种要求。纪律是成文的规矩,一些未明文列入纪律的规矩是不成文的纪律;纪律是刚性的规矩,一些未明文列入纪律的规矩是自我约束的纪律。党内很多规矩是我们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经过实践检验,约定俗成、行之有效,反映了我们党对一些问题的深刻思考和科学总结,需要全党长期坚持并自觉遵循。

 ——《加强纪律建设,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2015年1月13日),《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中央文献出版社2016年版,第348页

 5、要好好抓一抓组织纪律

 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变了原有的资源配置方式和组织管理模式,越来越多的单位人变成社会人,各种复杂的人际关系和利益关系对党内生活带来不可低估的影响,引发了种种问题,组织观念薄弱、组织涣散就是其中一个需要严肃对待的问题。比如,有的个人主义、自由主义严重,目无组织纪律,跟组织讨价还价,不服从组织安排;有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在处理一些应该由中央和上级组织统一决定的重要问题时,事前不请示、事后不报告,搞先斩后奏、边斩边奏,甚至斩而不奏;有的变着法儿把一件完整的需要汇报的大事情分解成一件一件可以不汇报的小事项,让组织程序空转;有的领导班子既有民主不够、个人说了算问题,也有集中不够问题,班子里各自为政,把分管领域当成“私人领地”,互不买账,互不服气,内耗严重;有的只对领导个人负责而不对组织负责,把上下级关系搞成人身依附关系;有的办事不靠组织而靠熟人、靠关系,形形色色的关系网越织越密,方方面面的潜规则越用越灵;有的党组织对党员、干部疏于管理,缺乏严肃认真的组织生活,等等。组织纪律松弛已经成为党的一大忧患。组织观念、组织程序、组织纪律都要严起来。不严起来,就是一盘散沙。

 ——《严明党的组织纪律,增强组织纪律性》(2014年1月14日),《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第765页

 领导我们事业的核心力量是中国共产党。什么叫核心力量?一些同志没有搞得很清楚,或者说知道这个道理,但一到实际工作中就搞不清楚了。党的领导,体现在党的科学理论和正确路线方针政策上,体现在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上,同时也体现在党的严密组织体系和强大组织能力上。一个松松垮垮、稀稀拉拉的组织是不能干事、也干不成事的。如果党组织像个大车店、大卖场一样,想来就来,想走就走,那还能有什么核心力量?还能把广大人民群众团结在党的周围吗?要好好抓一抓组织纪律,加强全党的组织纪律性。

 ——《严明党的组织纪律,增强组织纪律性》(2014年1月14日),《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第766页

 遵守党的组织纪律,向组织报告,听组织意见,很多问题就不会发生。一个人什么时候容易犯错误?就是以为自己万物皆备、一切顺利的时候,得心应手了就容易随心所欲,随心所欲而又不能做到不逾矩,就要出问题了。月盈则亏,水满则溢。一个人不管当到多大干部都要有组织纪律性,职位越高组织纪律性应该越强,防微杜渐才能不出问题。

 ——《严明党的组织纪律,增强组织纪律性》(2014年1月14日),《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第766页

 党章规定的“四个服从”,既是党最基本的组织原则,也是最基本的组织纪律。相信组织,这是党内很多老同志最可贵的品质,他们把相信组织、服从组织视为生命。全党同志要强化党的意识,始终把党放在心中最高位置,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做到忠诚于组织,任何时候都与党同心同德。全党同志要强化组织意识,时刻想到自己是党的人,是组织的一员,时刻不忘自己应尽的义务和责任,相信组织、依靠组织、服从组织,自觉接受组织安排和纪律约束,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严明党的组织纪律,增强组织纪律性》(2014年1月14日),《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第766-767页

 执行组织纪律就要明确,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哪些事该这样做、哪些事该那样做,哪些事可以个人对组织或组织对个人、哪些事必须组织对组织,哪些事可以简化程序、哪些事只能按程序办,哪些事该发扬民主、哪些事该坚持集中,哪些事由自己决定、哪些事该请示报告,都要规定得明明白白。对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拒不执行或擅自改变党组织作出的决定、个人或少数人决定重大事项的,对在党内搞非组织活动、破坏党的团结统一的,对不严格执行请示报告等组织制度的,对长期不参加党组织活动、不能履行党员义务的,必须及时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严明党的组织纪律,增强组织纪律性》(2014年1月14日),《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第770-771页

 6、 让制度、纪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坚持党性原则,关键是立规矩、讲规矩、守规矩。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哪些事该这样做、哪些事该那样做,都要规定得明明白白。要提高制度执行力,让制度、纪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使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制度化、经常化,使党员、干部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切实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我军政治工作》(2014年10月31日),《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中央文献出版社2016年版,第195页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把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纳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对增强党内法规制度的系统性和有效性提出了新的要求。这方面工作,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都要高度重视。要认真总结党的建设实践经验,及时把比较成熟、普遍适用的经验提炼上升为制度,同时要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理论研究和宏观设计,形成定期评估、清理、修订机制,该填充的填充,该链接的链接,该替换的替换,使党内各项法规制度便利管用,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发挥更大作用。

 ——《从严治党必须从严管理干部》(2014年12月14日)

 我们说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就是要依法设定权力、规范权力、制约权力、监督权力。如果法治的堤坝被冲破了,权力的滥用就会像洪水一样成灾。各级党政组织、各级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是上下左右有界受控的,不是可以为所欲为、随心所欲的。要把厉行法治作为治本之策,把权力运行的规矩立起来、讲起来、守起来,真正做到谁把法律当儿戏,谁就必然要受到法律的惩罚。

 ——《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2015年2月2日)

 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我们党是用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组织严密、纪律严明是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也是我们的力量所在。全面从严治党,重在加强纪律建设。我们现在要强调的是扎紧党规党纪的笼子,把党的纪律刻印在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心上。

 ——《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常委会第一百一十九次会议关于审议中国共产党廉政准则、党纪处分条例修订稿时的讲话》(2015年10月8日)

 加强纪律建设,一是要健全完善制度,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本着于法周延、于事有效的原则,制定新的法规制度,完善已有的法规制度,废止不适应的法规制度,健全党内规则体系,扎紧党纪党规的笼子。二是要深入开展纪律教育,加强学习宣传教育,使党员、干部增强纪律意识,把党章党规党纪刻印在心上,形成尊崇党章、遵守党纪的良好习惯。三是要狠抓执纪监督,以纪律为尺子衡量党员、干部的行为,对违纪问题发现一起就查处一起,提高纪律执行力,维护纪律严肃性。四是要养成纪律自觉,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严格按党章标准要求自己,知边界、明底线,把他律要求转化为内在追求,自觉以身作则,发挥表率作用。

 ——《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6年1月12日),人民出版社单行本,第18页

 要坚持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坚决查处各种违反纪律的行为,使各项纪律规矩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防止出现“破窗效应”。要按照准则精神,对现有制度规范进行梳理,该修订的修订,该补充的补充,该新建的新建,让党内政治生活有规可依、有章可循。各级党组织都负有执行纪律和规矩的主体责任,要强化监督问责,对责任落实不力的坚决追究责任,推动管党治党不断从“宽松软”走向“严实硬”。

 ——《在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6年10月27日)

 本期专题学习研讨主题

     1、领导干部为什么要做到率先垂范。从严管理的要求能不能落到实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带头非常重要。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做出样子,下面就会跟着来、照着做。

     2、怎样严明党的纪律。严明党的纪律,首要的就是严明政治纪律。党的纪律是多方面的,但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重要基础。政治纪律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为方面必须遵守的规矩,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根本保证。

  组织形式

 1.通过学习,对研讨主题一般采取专题会议研讨、座谈会交流讨论、自学并撰写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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